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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不文明行为 爱护图书人人有责

作者:李媛媛 来源:外借部   发布时间:2018-04-17

      公共图书馆是大家阅读图书,增长知识的地方,不文明行为应该比较少,但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由于一些读者缺乏文明意识,还是会在这里留下不文明的痕迹。 

      自从我馆开始推行读者使用自助设备借还图书开始,绝大部分的读者都很爱惜图书、期刊、报纸,但我们也发现了部分读者不爱护图书的现象。比如,任意的撕毁图书、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烧毁图书、把书页里需要的内容裁掉,甚至我馆工作人员在整理图书时,在图书里发现口香糖,还有其它的脏东西。这些不文明行为一部分发生在成年读者身上 ,也有一部分发生在中小学未成年读者身上。

      在中学生专架和少儿阅览室内也经常发现了“身受重创”的图书,它们有的被“画花了脸”、有的则“缺胳臂少腿”。更有甚者有些读者的是蓄意拆除书内磁条,撕毁书中条码和馆藏章,企图逃过电子监控器。图书被明显损坏后,图书馆馆员会要求读者照原价赔偿,或买一本新书替换,但有些读者还书时不承认,说“借走的时候就是烂的”,不仅如此,有时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对青少年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时,部分家长甚至想方设法掩饰孩子的过错,态度极为恶劣,给孩子造成很不好的影响。我们衷心希望,家长能够在平时的教育中引导孩子做一个文明的读者。

      这些被损毁的书刊有些甚至还是珍贵的保存本和孤本,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本无法估量。公共图书馆是积累、保存人类文化知识遗产的地方。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广大读者的利益不遭侵犯,我馆对这些有不文明行为的读者将严格按照《孝感市图书馆借阅规则》进行处罚,加大防范,加强电子监控,以保护广大读者的利益不遭侵犯。

      附:《孝感市图书馆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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