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组织全体馆员集中学习《公共图书馆法》
作者:佚名 来源:本馆 发布时间:2018-01-19
1月18日,市图书馆组织全体馆员集中学习了由北京大学李国新教授主讲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专题讲座。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六章55条,也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
《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确立了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服务原则,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向,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李国新教授解读的《公共图书馆法》内容,大家收获良多,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法在办馆条件、政策支持、经费预算、文献收集、信息共享、总分馆制、读者文明借阅、免费服务的要求;掌握了数字资源建设、馆舍设施、自助和流动服务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全面认识公共图书馆法的精神内涵。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公共图书馆法相关的政策、法规、条例为准绳,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为读者提供更规范、更舒适、更贴心的服务。
在做好馆员学习的同时,市图书馆还通过展览、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公告屏等不同形式,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全面解读,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