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业渠 郑铮 来源:本馆 发布时间:2006-02-12
本报讯(记者管业渠 郑铮)“真是麻烦,好不容易找到的一本资料书,谁知关键的那页资料,却被人撕了……”昨日,家住孝感城区文化路的郑女士说起自己在图书馆的遭遇,心情很是失落。
据了解,平时有不少读者也有郑女士类似的遭遇。想看书、查资料,为什么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呢?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图书馆一阅览室发现,有些图书页面上留着读者涂鸦的“杰作”,有的资料上有“热心读者”留下的答案,有些图书页面留下了撕痕,有的图书图片位置是“黑洞”。记者在室内的一个纸箱里,看到了数十本“身患残疾”的书。据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天内收集的被损坏的图书。 据孝感市图书馆徐馆长介绍,图书馆藏书虽然比较丰富,但热门、受欢迎的书籍却是很有限的,这些书籍常常遭到读者的损坏。其中,有些是借阅者无意损坏的,但毕竟影响了书籍的使用率;而有些则是人为的有意损坏,随意在图书上涂写,甚至直接偷窃图书馆书籍,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借阅者的利益。徐馆长表示,图书馆是欢迎广大读者来借阅的,而且对有些做研究的借阅者,还可以提供专门服务。损坏图书则既是一个道德水准问题,同时也违反了《湖北省图书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借阅者是要按条例进行处理的。 记者手记:图书馆是广大读者学习充电的“营养库”。在“营养库”里汲取营养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但部分读者向“营养库”伸黑手,则损害了大多数读者的利益,是应该受到谴责和相应处罚的。 图书馆作为政府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有着很强的社会功能。据了解,近年来,政府对市图书馆不断增加投入,仅去年就购买新图书13000册左右,图书馆每天接待读者1500人次以上。损坏图书,既增加了重新装订、修补图书的人力、物力,也无疑给政府增加了投入负担,更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 公共活动场所的良性发展,需要的是我们的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个人行为,往往也衡量着个人的道德水准!让我们从爱护每本书做起。